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其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租金等额交付。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用《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来说明。
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协商一致,对房屋的使用、维护、修缮等事项作出约定,但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租赁期限
期限:双方约定租赁期限,即从何时起至何时止,租赁期限是多少天,要明确。
租金:如以每月为一个周期(年)约定支付租金,每次支付时要明确约定付款日期。
费用:合同中应约定水、电、气等各项费用的负担方式和承担时间,并明确各自的具体承担单位、分摊方法以及计算标准,以避免纠纷。
物业管理费:应详细约定物业管理费的分摊标准以及分摊方式等事宜,以避免纠纷。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2.租金按年支付,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房屋的用途和条件规定
如果是作为办公场所使用的房屋,则应满足使用性质为企业办公、生产、仓储或商业经营的要求。
(1)用途:是指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承租人在承租房产后进行生产、生活经营活动等所必需的特定条件。
(2)租赁期限:是指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3)附属设施条件:是指租赁房屋所在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等,如水、电、煤气、道路等。
(4)设备要求:是指为保证出租房屋能够正常使用,承租人对房屋必须具有相应的正常使用功能。
四、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责任
1、房屋租金支付方式。
2、房屋装修费用承担人。
五、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应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3.甲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使用并保护好房屋的所有结构、设施及设备,乙方对此有监督之权。
4.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其他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等情况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甲乙双方盖章、鉴证后并公证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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