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顾名思义,是指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一般来说,房屋出租是一种有偿行为。即:房屋经营者将已建成的、具有一定使用价值和使用功能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
一、应注明出租房屋的坐落、建筑面积、结构、装修状况和用途。
1、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
2、房屋结构,如:砖混结构、钢结构及混合结构等;
3、出租房屋用途:如:办公室;
二、要注明出租房屋的装修状况。
(一)客厅、厨房、卫生间,并注明装修的品牌及材料,有条件的可以注明使用面积。
(二)客厅,并注明装修的品牌及材料品牌;
(三)卫生间,应在标明“卧室”的位置上标明。
三、要注明租赁期限及其起止时间(年+月+日)。
一般来讲,一年租期为一个租赁周期,月租金在一年租期内不得调整。
对于超过1次租赁的(包括续租)合同,应按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续租时,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对住房的位置、面积和结构进行明确说明。
房屋地址:所在区(县)、街道和门牌号、门牌号码。
四、要注明房屋每月租金及交纳房租日期。
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一旦双方签订合同,房东会要求您在合同中写明每个月或几天交纳房租给他,您必须在合同中注明。
同时,您还要交纳一个月租金给房东作为押金。
当房租到期后,若有需要续租的情况时,需提前3个月向房东提出。
(二)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租赁合同,并了解租赁双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五、应当明确水电气,电话等生活设施的费用负担;
(二)该房屋租赁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和《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当事人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应当约定补充协议的内容和范围;
(四)当事人未约定的,参照本合同所附的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条款。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其他条款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当事人在订立补充协议时未作出明确约定,又不能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在订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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