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Open Funds)是指基金管理人向投资者发售资金,并由他们根据该基金的资产规模和投资策略决定是否认购或申购,购买的资金可以从基金资产中随时退出来;也可将一部分认购或申购的资金存放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由其负责运作管理和分配。
在西方国家,开放式基金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开放式基金,另一种是资产规模较大、投资范围比较广的被动型股票型投资基金。
一、基金发行
开放式基金的发行过程通常是:
1、基金管理人将募集到的资金按比例分配到各开放式基金,并向社会公告;
2、投资者可以在证券公司或其它销售机构购买该只基金;
4、由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进行审核,决定是否给予投资者一定的发行份额。
二、基金申购
基金申购是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网点交纳一定的资金,以获得基金账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申购是一种长期投资行为,在一定期限内,投资者可以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资金从基金资产中退回。
投资者若需要申购其他种类的基金份额,需另行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
三、基金赎回
1、基金赎回的申请: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赎回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基金的赎回金额:根据已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在该次有效申购和赎回期内,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最新一日已申购和赎回比例计算出对应开放式基金的总份额;按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的总份额与对应开放式基金确认日相应资产净值之差计算出每笔已支付申购和赎回金额。
3、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后,当新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时,由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批准变更登记,并领取新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证明》。
4、封闭式基金: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本公司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将该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其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应按照《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披露,并在披露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一经发布,即视为生效,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实施。
开放式基金运作期间,原则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收益。
五、信息披露,包括公布申购赎回的价格及净值,并公告更新的情况;
同时公布投资者可以获得的其他信息。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发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之日起6个月内,应将有关申购、赎回或转换转入的信息刊登在指定媒体上,并于每半年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布当年度的基金份额净值和申购、赎回情况报告,其中包括基金募集情况,开放式基金的投资策略、目标及对风险的控制等。
开放式基金投资运作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文章来自互联网,只做分享使用。发布者:苇叶生活,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weiyetrade.com/kpdy/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