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是指一个人出生时登记的地方,也是一个人的出生日期。
籍贯,指一个人出生时父母在本地所登记的地址,同时也是户籍管理部门所登记的地址。
一般来说,籍贯是指在某一省、市、自治区工作或居住的地方,一般情况下,籍贯为户口所在地。
而户籍管理部门也称“籍贯”。
一、籍贯填写,以出生时的居住地为准,而不是以父母户籍所在地为准。
在我国,籍贯是根据父母的居住地来划分的,比如,父母是四川籍(成都),你在江苏出生。
你的籍贯就是你母亲生活的那个地方,而不是我生活的这个地方,也是你生活到现在的居住地。
如果你父亲去世后,由母亲照顾长大。所以在出生时父亲就去世了,所以籍贯就是原来父亲生前最后生活过的地方。
二、籍贯和现在工作地的距离
如果你现在的工作单位是外地,那你的籍贯和现在工作地的距离就是你现在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行政区划范围,如果没有工作或上学地址,那籍贯和现在工作地的距离就只有省市这两种情况。
举例来说,假如你现在工作单位是广东地区,那么籍贯就是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如果你工作单位有外地性质(例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那么籍贯就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当然了,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一个人出生时父母在外省登记了户籍地址(例如湖南人),那他的籍贯也应该与现户籍登记地址相一致才对。
此外呢我要提醒大家的一点是:如果你现在的工作地与老家不同省或不同市,那你老家就不能填写为籍贯啦!
三、籍贯和现户口所在地距离,不能超过50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当办理常住户口;
居民迁移户口时,迁出市、县或省管县城市的,由迁入地派出所申报。
从这一条规定可以看出,只有现在户口所在地距离户籍登记地超过500米以上才会被认定为长期居住在外地或者已经离开了原籍。
四、一般情况下,籍贯不可以修改。-
目前,我国有一个籍贯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公民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籍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误填写籍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公民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时,应当如实填写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和资料:
“常住户口登记表是公民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接受公民提交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成分、宗教信仰及其家庭关系等基本情况”。
如果想要修改籍贯应该怎样做呢?
五、有些省份的相关户籍部门,要求严格控制使用籍贯代码,比如身份证上的户籍信息中,如果没有使用籍贯代码的话,则需要在籍贯前加上“省”字。
籍贯不是一成不变的,当一个人在某地工作生活的时间比较长了之后,其所填的籍贯就会发生变化。
通常情况下,填写籍贯时,只要在出生时所填写的信息是正确的就可以使用籍贯来进行计算,但如果信息不准确,则可能会导致无法计算出籍贯。
此外,由于各地区对籍贯的要求不同,有的地方户籍管理部门可能不允许外地人在自己辖区内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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