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怎么办(对方欠钱一直不给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的人不愿意还钱,债权人可以起诉他,要求他偿还欠款。

在诉讼期间,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出具还款计划或者欠条。

在法院判决之后,债务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了,如果有担保人的话就更好了。

一、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向法院起诉时当事人有两种选择:

1、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受理。

2、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或由人民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二、提供证据

1、债权人在起诉时,应提交下列证据:

(一)原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二)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三)与被告的经济往来的证据。

三、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就会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债务人在指定的期间内履行;如果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四、如果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0日内将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

证据包括:债权凭证、债权文书、当事人陈述等与债权有关的证据。

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或者虽提出异议但人民法院认为不应由其承担举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对自己不利,不能要求对方承担不利后果。

债务人在起诉后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有担保人的,可由担保人代偿。

担保制度是以信用为基础,以信用增级为目的,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其他担保方式不能替代的制度。

在经济生活中,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应及时通知担保人,由担保人代偿。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55条规定:“担保人对抵押财产或者质押财产的价值可以优先受偿”,即保证人具有代位求偿的权利。

对于不能偿还债务时的还款方式,主要是通过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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