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交管部门将不再受理其换证、审验申请。
机动车驾驶证一年内被记分的,将不会被记满12分。
但对于逾期未换证的,仍将被扣留其驾驶证。
驾驶员因以下情况之一取得驾驶证:1、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2、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3、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4、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
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如对违法事实无异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接受处理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依法中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拘留,执行期限为十五日。
二、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出具书面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三个月内申请处理完毕。
不会清零的驾驶证:
1、C1以上驾照驾驶证满12分后未满24分的;
2、B2以上驾照,满12分后未被扣满24 (记6、9)的。
三、经考试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将驾驶人记分分值全部消除;
但对于一年内被记满12分的,不允许消除该记分记录。
也就是说,驾驶人应当在二十日内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才能消除一次记分记录。
在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12个月)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从第二次起,每年增加12分。
驾驶人应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如逾期不办理的,车辆管理所将不再受理其换证、审验申请或提供其它便利服务。
四、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的,在三十日内将学习到的内容记牢;
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的,在该考试合格后三十日内,将考试合格成绩记录上交;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关知识违法行为记分教育和考试的,在该学习周期内完成相应学习并通过所有科目的,在该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将成绩记录上交;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关知识考试不合格的,在该学习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将成绩记录上交;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相关知识违法行为记分教育和考试不合格的,在该积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将成绩提交上交。
五、经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
如驾驶人不在驾驶证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但机动车驾驶证在一年内无其他记分记录的,可以免予本次记分6分。
1、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参加审验。
3、申请延期审验时,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机动车驾驶人符合规定换证的书面申请等材料。
4、车管所对提交申请符合规定换证条件的,予以受理,并按申请人要求受理其延期业务。
文章来自互联网,只做分享使用。发布者:苇叶生活,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weiyetrade.com/kpdy/1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