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是指一国政府根据另一国政府请求,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把一个在本国境内而拒绝引渡的无罪人员移交给请求地的司法机关。
我国与许多国家签订了关于移交逃犯的协议。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要犯罪人是我国刑法规定意义上的犯罪行为发生在本国,无论是否为本国国民,都可以被请求国逮捕或者拘留。
如果一个国家不愿意向其引渡在逃人员,该国就不能逮捕该逃犯并将其送回。
但也不是所有国家都愿意向我国引渡罪犯。
一、引渡的概念
引渡是指一国根据另一国的请求,或者依照互惠原则,将被请求国的犯罪人移交给请求国司法机关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规定了有关国家对引渡义务有要求,但是,对于引渡范围则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我国在刑法中将引渡作为单独条款出现。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0条规定,被请求的国家(或者司法机关)对于请求引渡之外国籍被请求方之公民或法人及有关人员,可以给予拘留或其他形式之国际羁押,而对于有证据证明其在被请求国犯罪的被被请求人仍为本国国民以及在我国无犯罪记录者则不予追究。
“没有证据证明其在我国犯罪”是指没有证据证实该人士在外国已受到惩罚。
“不构成他国国内法上的犯罪”是指该人士没有在外国受过惩罚或者处罚。
二、我国与引渡条约有哪些?
根据我国《引渡法》规定,引渡条约由下列两种:
根据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条约的有关规定,下列条约也可以作为引渡条约:
三、是否需要向被请求国提交请求书?
一般情况下,引渡是一个主权国家根据另一国的请求来进行的,因此没有必须要提交“请求书”这个必要的手续。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一些不太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可能是一个国家行使其主权范围内的引渡权所无法管辖或者没有必要管辖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政府关于相互引渡刑事罪犯议定书》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如果两国根据《联合国宪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之间相互引渡条约》(以下简称“《条约》”)缔结协议,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送交对方司法机关执行审判并使其返回本国的一方时,该司法机关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国家提供所需的一切文件。”
这就是法律上规定了不需要向被请求国提交请求书。
四、如果请求书不能获得同意,那么什么情况下会被拒绝引渡呢?
首先,犯罪人如果是我国公民,那么我国法律将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次,犯罪行为一旦被发现,那么犯罪嫌疑人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但是犯罪人若是本国国民而犯罪行为发生在他国,我国也可以将该名罪犯移交给他国进行审判。
最后,如果犯罪人是中国公民但犯罪行为发生在另一国境内时,那么该名罪犯也就失去了被引渡到别国的资格。
五、被拒绝的引渡请求会对国内司法机关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如果引渡请求被拒绝,将对国内司法机关带来如下不利影响:
(1)被请求国接受引渡请求,即表示该国对请求国的司法主权;
(2)我国接受和同意引渡,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接受的国家对我国司法主权的法律效力;(3)我国接受引渡,可以表明国家接受国际间法律的普遍原则——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他国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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