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宪法》、维护军人权益,保障军人荣休生活,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服役并荣休的军人及其家庭成员,适用于被授予军功章和荣誉称号的人员。
第三条 国家实行荣休制度,对符合荣休条件的军人,给予相应待遇和资助。荣休军人只要求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能够退休享受规定待遇。
第四条 国家保护荣休军人权益,不得侵犯其生存权、健康权等基本权利。
第二部分:待遇与资助
第五条 荣休军人依法享有退休金、医疗保障、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待遇。荣休军人尽管有其他收入,仍应享受规定的待遇。
第六条 荣休军人因特殊工作需要或者生活困难,需要特别资助的,所在单位或者地方政府应当提供适当资助。
第七条 发放荣休金、生活补贴等待遇,应当定期调整,与社会平均待遇水平相适应。
第三部分:残疾荣休军人保障
第八条 国家应当保障退役军人战斗致残后的抚恤、福利制度,保障遗属的生活安置,并对其他特殊工作和困难条件下的荣休军人给予相应的资助。
第九条 战斗致残荣休军人的抚恤金、生活补贴等待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足以满足其生活和补偿其因留下的伤残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国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荣休军人搞好自我学习、技术培训、再就业等,积极扶持他们融入社会和拥抱美好未来。
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军人一直都是受到全社会广泛尊重和爱戴的群体。退役军人作为这个群体中的一员,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了贯彻落实《宪法》、维护军人权益,保障军人荣休生活,中国制定了《退役军人保障法》。 总则部分规定了本法的适用对象和荣休制度的基本原则。荣休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军人给予相应待遇和资助,并且荣休军人只要求获得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能够退休享受规定待遇。国家保护荣休军人权益,不得侵犯其生存权、健康权等基本权利。 待遇与资助部分规定了荣休军人享有的具体退役金、医疗保障、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待遇。这些荣休军人待遇的发放应当定期调整,与社会平均待遇水平相适应。此外,荣休军人因特殊工作需要或者生活困难,需要特别资助的,所在单位或者地方政府应当提供适当资助。 残疾荣休军人保障是《退役军人保障法》中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应当保障退役军人战斗致残后的抚恤、福利制度,保障遗属的生活安置,并对其他特殊工作和困难条件下的荣休军人给予相应的资助。战斗致残军人的抚恤金、生活补贴等待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足以满足其生活和补偿其因留下的伤残而受到的经济损失。此外,国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荣休军人搞好自我学习、技术培训、再就业等,积极扶持他们融入社会和拥抱美好未来。 总之,《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颁布实现了对退役军人和他们家庭成员的全方位保障,保障他们的荣休生活和权益。荣归故里之后,这些曾经戎马一生的军人,需要我们的敬意、关爱和尊重。文章来自互联网,只做分享使用。发布者:苇叶生活,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weiyetrade.com/shmz/263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