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是什么意思(反担保协议法律上认可吗)

我们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担保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

比如:企业或者个人需要贷款时,可能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情况,这时就会出现反担保行为!

一、反担保是什么

所谓反担保,就是当借款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向债务人提供一定的担保。

所谓的反担保,就是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债权。

当然,作为担保人也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比如:企业向银行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银行可以以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为理由,向贷款银行提出异议、要求借款人增加担保人或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进行抗辩。这时担保公司就会以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来予以解决。

二、反担保的定义

反担保是指担保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担保。

在反担保中,反担保人与被反担保人是相互独立的关系,双方不能共同作为担保的对象。

三、反担保的形式和内容

反担保是指在贷款的担保关系中,由于担保人与借款人之间存在着借贷、合作或其他类似关系,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由担保人对借款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在我国《担保法》中规定:“被担保方以自己的财产为其债务提供反担保,如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已经或者将要到期的,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实践中,常见的反担保方主要是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

根据《担保法》和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个人借款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个人借款中,对借款人与担保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类似关系可以要求保证人为其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十二条:“本法所称保证人、债权人、被保证人以及抵押、质押、留置权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的抵押合同或者留置权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

四、在实践中,通常有两种情形存在反担保。

(1)提供不动产抵押的,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以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的,则抵押权人为受让人,反担保权人为出售方。

(2)提供动产质押的,则质押权人和质权人签订财产转让合同或财产赠与合同,向受让人交付标的物后,该转让方为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

(3)提供保证担保的,则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保证文书后,将承担保证责任。

(4)房屋预售合同当事人约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而以自己名义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五、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反担保措施?

在我国法律中,担保方式有多种,常见的有保证、抵押和质押等。

一般担保都会要求担保人的保证人提供财产做反担保以保证债务的履行,而抵押则要求抵押人向银行提供抵押物,质押则要求债务人将自己的财产或他人财产交由债权人保管或直接做抵押。

不同的担保方式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同。

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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