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一、个人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个人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在符合规定的银行、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参保。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将参保人的信息输入电脑,建立档案,再将档案提交至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档案中所记载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和户籍所在地等相关信息,与本人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
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100元-2000元,根据自己经济能力及具体情况而定。
二、怎样交纳保险费
一般的商业养老保险,都是按月缴费,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来选择不同档次的缴费基数和年限。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都是在每月15日左右(各省市规定略有不同),按规定标准一次性缴纳当月应缴纳的保险费。
如果在15天之内没有支付当月应缴纳保险费,那么该职工自下个月起不能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超过15天仍未支付的话,则会被暂停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保险费后,将会恢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包括正常计发养老金)。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
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的确定办法是: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1998]18号)的规定,按照工资总额2%左右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并由职工本人负担。
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分别承担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四、如何领取养老金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是:
1、当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或计发月数(个人名义账户储存额)已满15年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2、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随同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户籍一起转移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参保人可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1)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缴费至规定年限的;(2)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虽有缴费年限但实际领取待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3)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累计满20年以上(含20年)。
五、参保人员死亡后的待遇
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基本养老金是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利率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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