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合同是民事活动中最基本的经济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日常交易中,很多企业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货款被拖欠,企业在发现后往往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如果企业在发生交易后,欠款人没有按时支付货款,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企业在发生交易时应当及时履行与供应商的买卖合同约定;如有争议的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如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争议问题。
一、及时采取措施,收集证据
1、企业应及时采取以下措施:①立即停止与供应商的业务往来;②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承诺,承认欠款事实并明确还款时间及金额;③对欠款事实进行拍照、录音等证据保全。
2、对于存在货款纠纷的,应积极收集证据:①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调查令,或提起民事诉讼。
3、通过其他途径主张权利:如果企业发现已有债务人拖欠货款的证据,则应通过其他途径主张权利。
4、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5.注意诉讼时效:企业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前还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进行维权,以免失去最佳时机。
二、向法院起诉
如发生货款被拖欠,我们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向法院起诉时,要准备好下列文件:
1、书面起诉状;
2、收款凭证和有关证据。
三、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如果供应商长期拖欠货款,债权人可以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受理。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申请支付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五条规定:“支付令是人民法院审理因拖欠他人款项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债务人所在基层人民法院申请的督促程序。”
因此,企业在发生拖欠货款后,如果不能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支付令的话,可以向作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如果欠款人与债务人没有约定申请支付令条件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申请支付令就不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欠款人与债务人有明确的约定直接向法院要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时,就可以直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直接向作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法院申请支付令。
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在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对当事人请求保全措施的范围,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决定。如需裁定对被申请人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诉讼前或者审判阶段申请,而不是在立案后或审判阶段。”
如果我们认为债务人无还款能力,不能清偿债务,我们可以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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