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助学贷款怎么办理吗?
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一次性贷款。
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入学困难,但有很多人不知道如何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在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的正式学籍或新设的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预科生。
二、贷款用途
贷款只能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以及基本生活费(包括书本费、伙食补贴、校车费和其它杂费)。
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助学贷款利息实行“利随本还”原则,即无论学生是否偿还贷款,都按同期银行贷款的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三、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向就读学校申请,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2.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贷款申请表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3.资助中心审核后,通知银行向借款学生发放人民币一次性助学贷款。
4.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中国建设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中国工商银行学生借款合同》和《抵押/质押合同》及相关的材料后,由借款人将资料交给贷款人,即可办理助学贷款相关手续。
四、有关规定
(一)借款学生在毕业前可向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但不得进行其他消费。
(二)提前还款贷款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计算,逾期贷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加收。
(三)提前还款申请须在贷款发放后3个月内提出,逾期不办理的,将视为违约。
(四)助学贷款学生应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不得提前偿还。
五、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还本付息,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2、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违反贷款合同中有关规定的,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3、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借款合同或进行诉讼,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借款合同;
4、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5、违约金额为:助学贷款本金利息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借款本息总金额的20%(如实际支付的利率高于20%时按20%执行)。
文章来自互联网,只做分享使用。发布者:苇叶生活,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weiyetrade.com/kpdy/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