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大家要明白,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但它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工具。
人民检察院是行使国家检察权的国家机关,其基本职能包括:
1.侦查犯罪活动。
2.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3.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侦查犯罪活动
1.侦查犯罪活动,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2.立案监督,是指发现侦查机关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案件或者不应当受理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纠正意见。
3.立案侦查,是指检察机关发现公安民警在侦查过程中有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4.刑事执行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对监狱和看守所是否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监管条件;对罪犯的刑罚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宪法和法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检察机关神圣职责和义务。
检察院作为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检察权是其重要职责,主要包括:监督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否得到遵守;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职权,包括职务犯罪侦查活动。
下面就来看一看《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九条的规定:
三、追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
检察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直接涉及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这里要注意,刑事案件不一定都要经过检察院,但是,对于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由其立案侦查的案件,必须发现或者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依法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提请批准逮捕的决定。
四、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在履行上述基本职能的同时,还要履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
1.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尊严,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监督;
2.依法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公正的完成;
3.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对其他国家机关实施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国家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人民法院在审判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工作人员等依法进行监督。
五、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是由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的。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主要是对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进行的。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结的案件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对于审判人员在法庭上有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人民检察院认为审判人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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