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剥夺公民参与政治的权利,那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呢?
被判刑后,就不能参加选举与被选举权,也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
剥夺政治权利并不是说不能被判处死刑。
只是说剥夺一个人的政治权利,并没有剥夺他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
一、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是指违背他人意愿,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年满十六周岁均可构成本罪。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害自己亲人的行为为故意杀人罪。
具体表现为:杀人目的不特定多数人,包括杀害自己、杀死父母、杀害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等行为。
二、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所谓伤害,是指行为人在对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的情况下,实施了侵害行为人身体权并对被害人造成严重损伤或者危及病人生命的行为。
伤害罪与盗窃罪、抢夺犯罪、破坏财务罪不同。故意伤害行为必须是为了使他人丧失生命或者其他健康权利的行为。而盗窃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目的在于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过失致死另有罪行者除外。
三、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对不特定多数人使用暴力或胁迫等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本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犯罪主体。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或者多次抢劫的行为。
四、贩卖毒品罪
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毒品的行为。
毒品犯罪中的“贩卖”既可以是行为人将其贩卖给他人的行为,也可以是行为人基于自己的意愿而向他人贩卖毒品的行为。
但是,无论行为人实施“买卖”毒品,还是“贩卖”毒品时实施“非法持有”毒品或其他犯罪行为时实施,都必须以将一定数量的毒品或者其他犯罪财物出售给他人为前提。
因此,如果行为人向他人贩卖毒品,同时又向他人非法持有该毒品的话,就构成了买卖和非法运输双重标准之罪。
在此情况下,无论行为人向他人非法持有该毒品时实施何种犯罪行为,都不影响其构成贩卖毒品罪之犯罪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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